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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认证证书查询渠道的告知函


尊敬的获证组织及相关方: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机构的信任与支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信息报送和认证证书信息查询管理的公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6年第28号),自2026年09月30日起施行。该公告对认证证书的查询方式作出重大调整,将直接影响贵单位对认证证书的验证和使用。为确保贵单位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告核心调整内容

1.查询渠道调整

自2026年09月30日起,国家认监委网站仅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统一制定的认证规则出具的认证证书提供基本信息查询服务。

对于认证机构按照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出具的认证证书,社会公众应按照该认证机构提供的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2.证书查询“谁发证、谁负责”

我机构通过自有网站,向公众提供免费、实时、便捷的证书有效性查询服务,并将查询方式报送国家认监委向社会公开。

3.证书效力不受影响

查询渠道调整仅涉及证书验证方式,不影响证书本身的法律效力。贵单位持有的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二、对贵单位的影响

如贵单位持有我机构按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出具的认证证书,自2026年09月30日起,通过国家认监委网站将无法查询到该证书信息。

贵单位如需向第三方证明证书有效性,须使用我机构提供的官方查询渠道进行验证。

贵单位持有的认证证书本身不因查询渠道调整而失效,证书效力不受影响。

三、证书查询规则

1.我机构已按公告要求建立自有证书查询系统,查询入口如下:

我机构官网:http://www.zhic.org.cn

查询路径:导航栏“认证信息化平台” → “认证证书查询”

查询方式:输入证书编号或获证组织名称,即可查询证书状态及基本信息。

2.我机构官网将提供免费、实时的证书信息查询渠道。国家认监委网站不作为我机构出具证书的唯一查询途径。

四、建议贵单位采取的行动

1.请及时登录我机构官方查询系统,核验贵单位名下证书的当前状态和基本信息。

2.在招投标、供应商审核、客户审核等材料中,如已注明通过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我机构出具的证书,请及时将验证方式调整为“发证机构官方查询”。

3.请于2026年09月30日前完成内部证书验证方式更新和材料核对,避免因查询渠道调整影响招投标、供应商审核等业务开展。

五、温馨提示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与我机构联系:

电话:0755-23728215

邮箱:790106658@qq.com

 

 

中衡国际认证(广东)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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